本帖最后由 Ryanpapa 于 2018-11-5 18:09 编辑
1.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总特征,联系具有客观性、普遍性、多样性。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区分新旧事物的根本标志在于它是否符合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是否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远大的发展前途。 3.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质量互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形成,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趋势和道路。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范畴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4.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 5.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共性与个性、一般与个别的关系,它们是辩证统一的。是矛盾的问题的精髓,是 我们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基础。 6.事物的变化是否超出度的范围,是区分量变和质变的根本标志。 7.量变和质变是辩证统一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 8.唯物辩证法的否定观集中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批判的、革命的本质。 9.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主要有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内容和形式、本质和现象等。 反映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0.规律具有两个特点:客观性、普遍性。 11.意识的起源:意识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意识是社会性劳动的产物。 12.意识的本质: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是社会的产物。 13.意识的能动性最突出的表现是通过指导实践改造客观世界,实现的根本途径是人的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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