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这3个试用期陷阱 有网友表示,自己的试用期马上到了,该转正却反被辞退。 引发不少有过相同经历的职场人们的感慨。
我们都知道,试用期实际上是公司与员工之间的一个磨合期。在这期间,员工如果感觉不满意,可以迅速离职;公司如果对员工不满意,也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来解除劳动合同。
但在这同时,不乏有个别用人单位,将试用期视为“用人廉价期”,甚至“白用期”。旨在降低用人成本,打着“试用”的幌子,侵占员工本该享有的权益。
另外,许多求职者因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以及对相关劳动法规的了解,也在一定程度上让一些用人单位有了可乘之机。
特别是以下这三个“坑”,对于初入社会的职场人来说,尤其需要提高警惕。
警惕试用期的三个坑
1 试用期无限延长
有不少人职场人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面试时说好了试用期间,可到期不给转正,又延长时间。
实际上,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其次是延长后累计的试用期限是不能超过法定期限的。
即使是要调整岗位,或是转正,用人单位依旧无权要求二次试用。所以,在试用期开始前,一定要提前了解试用期间的具体时间规定,别稀里糊涂让自己陷入试用期的循环往复。
2 试用期到期就“扔”
试用期间,如果公司不满意员工,可以用不符合录用条件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个别用人单位,正是利用这一点,在试用期刚到,即将转正的时候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该转正却被辞退,打了许多求职者一个措手不及。
对此,不少职场人只能自认倒霉,另寻出路。
但实际上,单位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是需要承担举证责任的,并非随便一个理由就能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很有可能就被认为违反劳动合同。
3 试用期没工资或工资低
求职者樊女士表示,毕业时找的第一个工作,实习工资仅1800元,最后还在第二个月底的时候被辞退。
还有求职者表示,试用期前还有7天试岗,未通过没有任何工资。之前还做过试用期不过不发工资的工作。
事实上,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是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的。
因此,过低的试用期工资不但侵犯了劳动者的权益,也违反了《劳动合同法》中对试用期工资的规定。
另外,像试岗期也是违反劳工法规的。
面对用人单位不合理的试用期操作我们该如何应对?
1 入职前摸清情况,避开陷阱
入职前,通过公司背景搜索、征信情况、职场社群等渠道,提前了解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及外界评价。
通过这些,基本可以看出一个企业的好坏,大致估算出其管理水平怎么样,日常的工作流程是怎么样,还有对待求职者怎么样的。
与此同时,对于征信情况差、外界评价低、负面消息多的公司,及时进行规避,可以大概率避免踩坑。
2 即使是试用阶段,也要签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自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合同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合同期限为三年以上或是无固定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
因此,即使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延长的情形下,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也不可超过法定的6个月。
如果用人单位在转正前,拒绝和你签订劳动合同,或是要和你签订时间长于法律规定的期限,一定要勇敢的“say no”。
3 及时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
虽然现在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注意试用期的规范问题,但不可避免某些单位仍然存在“顶风作案”的现象。
如果同学们不幸遇到“顶风作案”的单位,可以利用劳动合同法规中的具体约定,先尝试给予其合理化的建议,或是选择通过选择其它的平台发展,及时止损。
无论是去是留,建议求职者们尽量选择用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友好协商解决。
4 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且情况比较严重,或是涉及到金钱,且与用人单位协商无效的,可考虑申请劳动仲裁。
在这之前,翻翻自己的劳动合同,看看符不符合上面的规定。
如果发现自己不幸被坑,别着急。及时收集并保留好证据,该拍照拍照、该截图截图、该录像录像、该曝光曝光。
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带上材料,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部门投诉。也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动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并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毕竟,对于初入社会的职场人来说,我们的“试用”是为自己有用。试用期不是“随意期”,更不是“白用期”。在这之前,只有先学会好好保护自己,才能让自己的试用期发挥最大的作用,不被“压榨一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