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流程
(二)概述
参保单位应及时为新录用职工办理参保手续。
(三)适用范围
单位新录用职工。
(四)政策依据
《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
(五)申报环境:网上申报或窗口申报。
(六)办理时限:即时
(七)业务环节工作标准
1、提交材料:《参保单位失业保险增员申报表》
2、审核材料:经办人审核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
(1)窗口经办人审核新增人员是否重复参保,审核通过进入下一步,不通过告知申报单位并退回材料;
(2)经办人员进行增员;
(3)网上审核由系统自动审核是否重复参保,不重复参保的系统自动增员。
3、注:⑴证件类型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外的,需携带材料至社保经办机构窗口进行申报。
来源:福建省公共就业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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